时间:2014-08-13 09:36来源:未知 作者:dgsaiwen 点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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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工贸易手册备案业务描述;
保税仓库,是指经海关批准设立的专门存放保税货物及其他未办结海关手续货物的仓库。
出口监管仓库相关海关业务包括仓库的设立、经营管理以及对出口监管仓库所存货物的管理。
保税仓库分为公用型保税仓库、自用型保税仓库。
公用型保税仓库由主营仓储业务的中国境内独立企业法人经营,专门向社会提供保税仓储服务。
自用型保税仓库由特定的中国境内独立企业法人经营,仅存储供本企业自用的保税货物。
保税仓库中专门用来存储具有特定用途或特殊种类商品的称为专用型保税仓库。专用型保税仓库包括液体危险品保税仓库、备料保税仓库、寄售维修保税仓库和其他专用型保税仓库。
液体危险品保税仓库,是指符合国家关于危险化学品仓储规定的,专门提供石油、成品油或者其它散装液体危险化学品保税仓储服务的保税仓库。
备料保税仓库,是指加工贸易企业存储为加工复出口产品所进口的原材料、设备及其零部件的保税仓库,所存保税货物仅限于供应本企业。
寄售维修保税仓库,是指专门存储为维修外国产品所进口寄售零配件的保税仓库。
保税仓库应当设立在设有海关机构、便于海关监管的区域。
保税仓库的设立由直属海关审批,报海关总署备案。
备案程序:
第1步:企业申请设立保税仓库的,应当向仓库所在地主管海关提交书面申请,并备齐相关证明材料。 申请材料齐全有效的,主管海关予以受理,并报直属海关审批。其中,收取材料环节,海关根据以下情形分别作出处理:
(一)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的,或者申请人按照海关的要求提交全部补正申请材料的,海关作出受理决定;
(二)对申请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的,海关当场或者在签收申请材料后5个工作日内一次告知申请企业需补正的全部内容,逾期示告知的,自收到申请材料之日起即为受理;
(三)申请材料仅存在文字性、技术性或者装订等可以当场更正错误的,海关允许申请人当场更正并签章确认。
第2步:申请设立保税仓库的企业应当自海关出具保税仓库批准文件1年内向海关申请保税仓库验收。申请企业无正当理由逾期未申请验收或者保税仓库验收不合格的,该保税仓库的批准文件自动失效。
第3步:保税仓库验收合格后,经海关注册登记并核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保税仓库注册登记证书》(以下简称《保税仓库注册登记证书》),方可投入运营。
办事对象义务:
1.经营保税仓库的企业,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经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注册登记,具有企业法人资格;
(二)注册资本最低限额为300万元人民币;
(三)具备向海关缴纳税款的能力;
(四)具有专门存储保税货物的营业场所;
(五)经营特殊许可商品存储的,应当持有规定的特殊许可证件;
(六)经营备料保税仓库的加工贸易企业,年出口额最低为1000万美元;
(七)法律、行政法规、海关规章规定的其他条件。
2.保税仓库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符合海关对保税仓库布局的要求;
(二)具备符合海关监管要求的安全隔离设施、监管设施和办理业务必需的其他设施;
(三)具备符合海关监管要求的保税仓库计算机管理系统并与海关联网;
(四)具备符合海关监管要求的保税仓库管理制度、符合会计法要求的会计制度;
(五)符合国家土地管理、规划、交通、消防、安全、质检、环保等方面法律、行政法规及有关规定;
(六)公用保税仓库面积最低为2000平方米;
(七)液体危险品保税仓库容积最低为5000立方米;
(八)寄售维修保税仓库面积最低为2000平方米;
(九)法律、行政法规、海关规章规定的其他条件
2.需交验以下材料:
(一)《保税仓库申请书》;
(二)《保税仓库申请事项表》;
(三)可行性报告;
(四)经营企业法人工商营业执照复印件;
(五)税务登记证复印件(国税和地税);
(六)股权结构证明书复印件(合资企业);
(七)开户银行证明复印件;
(八)拟开展保税仓储的营业场所的用地土地所有权或使用权证明复印件,以及拟开展保税仓储的营业场所的产权证明,属租借房屋的还应收取房屋租赁合同;
(九)申请设立的保税仓库位置图及平面图;
(十)仓库管理制度;
(十一)对申请设立寄售维修型保税仓库的,还应收取经营企业与外商的维修协议;
(十二)经营企业财务制度与会计制度;
(十三)消防验收合格证书;
(十四)其他需要的相关材料。
企业申请设立保税仓库时,如仓库已建成或租赁仓库经营的,海关应一次性收取以上所有单证、文件;如保税仓库尚在建设中的,以上第(八)、第(十三)项单证可缓收,在仓库验收时收取。
3.须履行的义务:
(1) 如实申报、提供完整的材料;
(2) 缴纳其他应缴费、金;
(3)积极配合做好实地验收
保税仓库,是指经海关批准设立的专门存放保税货物及其他未办结海关手续货物的仓库。
出口监管仓库相关海关业务包括仓库的设立、经营管理以及对出口监管仓库所存货物的管理。
保税仓库分为公用型保税仓库、自用型保税仓库。
公用型保税仓库由主营仓储业务的中国境内独立企业法人经营,专门向社会提供保税仓储服务。
自用型保税仓库由特定的中国境内独立企业法人经营,仅存储供本企业自用的保税货物。
保税仓库中专门用来存储具有特定用途或特殊种类商品的称为专用型保税仓库。专用型保税仓库包括液体危险品保税仓库、备料保税仓库、寄售维修保税仓库和其他专用型保税仓库。
液体危险品保税仓库,是指符合国家关于危险化学品仓储规定的,专门提供石油、成品油或者其它散装液体危险化学品保税仓储服务的保税仓库。
备料保税仓库,是指加工贸易企业存储为加工复出口产品所进口的原材料、设备及其零部件的保税仓库,所存保税货物仅限于供应本企业。
寄售维修保税仓库,是指专门存储为维修外国产品所进口寄售零配件的保税仓库。
保税仓库应当设立在设有海关机构、便于海关监管的区域。
保税仓库的设立由直属海关审批,报海关总署备案。
备案程序:
第1步:企业申请设立保税仓库的,应当向仓库所在地主管海关提交书面申请,并备齐相关证明材料。 申请材料齐全有效的,主管海关予以受理,并报直属海关审批。其中,收取材料环节,海关根据以下情形分别作出处理:
(一)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的,或者申请人按照海关的要求提交全部补正申请材料的,海关作出受理决定;
(二)对申请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的,海关当场或者在签收申请材料后5个工作日内一次告知申请企业需补正的全部内容,逾期示告知的,自收到申请材料之日起即为受理;
(三)申请材料仅存在文字性、技术性或者装订等可以当场更正错误的,海关允许申请人当场更正并签章确认。
第2步:申请设立保税仓库的企业应当自海关出具保税仓库批准文件1年内向海关申请保税仓库验收。申请企业无正当理由逾期未申请验收或者保税仓库验收不合格的,该保税仓库的批准文件自动失效。
第3步:保税仓库验收合格后,经海关注册登记并核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保税仓库注册登记证书》(以下简称《保税仓库注册登记证书》),方可投入运营。
办事对象义务:
1.经营保税仓库的企业,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经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注册登记,具有企业法人资格;
(二)注册资本最低限额为300万元人民币;
(三)具备向海关缴纳税款的能力;
(四)具有专门存储保税货物的营业场所;
(五)经营特殊许可商品存储的,应当持有规定的特殊许可证件;
(六)经营备料保税仓库的加工贸易企业,年出口额最低为1000万美元;
(七)法律、行政法规、海关规章规定的其他条件。
2.保税仓库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符合海关对保税仓库布局的要求;
(二)具备符合海关监管要求的安全隔离设施、监管设施和办理业务必需的其他设施;
(三)具备符合海关监管要求的保税仓库计算机管理系统并与海关联网;
(四)具备符合海关监管要求的保税仓库管理制度、符合会计法要求的会计制度;
(五)符合国家土地管理、规划、交通、消防、安全、质检、环保等方面法律、行政法规及有关规定;
(六)公用保税仓库面积最低为2000平方米;
(七)液体危险品保税仓库容积最低为5000立方米;
(八)寄售维修保税仓库面积最低为2000平方米;
(九)法律、行政法规、海关规章规定的其他条件
2.需交验以下材料:
(一)《保税仓库申请书》;
(二)《保税仓库申请事项表》;
(三)可行性报告;
(四)经营企业法人工商营业执照复印件;
(五)税务登记证复印件(国税和地税);
(六)股权结构证明书复印件(合资企业);
(七)开户银行证明复印件;
(八)拟开展保税仓储的营业场所的用地土地所有权或使用权证明复印件,以及拟开展保税仓储的营业场所的产权证明,属租借房屋的还应收取房屋租赁合同;
(九)申请设立的保税仓库位置图及平面图;
(十)仓库管理制度;
(十一)对申请设立寄售维修型保税仓库的,还应收取经营企业与外商的维修协议;
(十二)经营企业财务制度与会计制度;
(十三)消防验收合格证书;
(十四)其他需要的相关材料。
企业申请设立保税仓库时,如仓库已建成或租赁仓库经营的,海关应一次性收取以上所有单证、文件;如保税仓库尚在建设中的,以上第(八)、第(十三)项单证可缓收,在仓库验收时收取。
3.须履行的义务:
(1) 如实申报、提供完整的材料;
(2) 缴纳其他应缴费、金;
(3)积极配合做好实地验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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